Page 149 - 111防制就業歧視案例實錄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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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單位性騷擾申訴案件處


              理階段工作內容自我檢查表






            壹、受理階段

            一、調查人員應優先評估判斷之事項

               (一)判斷是否須通報。
                      1. 涉及性侵害案件,應優先協助申訴人於 3 日內完成檢體
                        採驗。
                      2. 涉及性侵害案件,應於接獲申訴 24 小時內,填寫「性侵
                        害犯罪事件通報表」,通報當地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
                        中心。
                      3. 通報後應持續追蹤,確認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
                        供申訴人所需之協助。
               (二)評估申訴人是否須庇護安置。
                      1. 外勞申訴人如因生命安全堪慮,不適宜繼續居住於雇主
                        家中,應立即協助安置於適當收容單位。
                      2. 持續追蹤申訴人安置後身心狀況。

               (三)評估申訴人的情緒狀況。
                      申訴人如有情緒不穩情形發生,應尋求專業機構給予情緒
                      支持與輔導。

            二、調查人員應充分告知申訴人之事項
               (一)告知處理申訴案件之流程。
                      告知內容包括調查方式、審議過程、所需時間、後續救濟途
                      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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