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111防制就業歧視案例實錄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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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性騷擾申訴案件處
理階段工作內容自我檢查表
壹、受理階段
一、調查人員應優先評估判斷之事項
(一)判斷是否須通報。
1. 涉及性侵害案件,應優先協助申訴人於 3 日內完成檢體
採驗。
2. 涉及性侵害案件,應於接獲申訴 24 小時內,填寫「性侵
害犯罪事件通報表」,通報當地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
中心。
3. 通報後應持續追蹤,確認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
供申訴人所需之協助。
(二)評估申訴人是否須庇護安置。
1. 外勞申訴人如因生命安全堪慮,不適宜繼續居住於雇主
家中,應立即協助安置於適當收容單位。
2. 持續追蹤申訴人安置後身心狀況。
(三)評估申訴人的情緒狀況。
申訴人如有情緒不穩情形發生,應尋求專業機構給予情緒
支持與輔導。
二、調查人員應充分告知申訴人之事項
(一)告知處理申訴案件之流程。
告知內容包括調查方式、審議過程、所需時間、後續救濟途
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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