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111防制就業歧視案例實錄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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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職場性騷擾事件如何認定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 4 條規定,本法所稱性騷擾之認定,
            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
            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肆、發生職場性騷擾事件,勞雇雙方應如何處理?

            一、勞工在面對職場性騷擾應採取的應對方式
             步
             驟                  嚴詞拒絕:告訴騷擾者停止這種行為
             1
              ( 若狀況沒改善 )


                *告知可信任之人:
                直接告訴可信任的同事;不管如何,只要不想和騷擾者接觸,一定要告訴其他人
                發生了什麼事及對這事件的看法。
                *蒐證並記錄性騷擾事件:
             步
                事件發生後儘速寫下來並妥善保存。
             驟
                A. 詳盡紀錄事情發生的完整經過(時間、日期、地點和經過)。
             2
                B. 試圖阻止性騷擾的所有行為。
                C. 面對騷擾者,你如何應對?
                D. 被騷擾時的感覺,及對你所產生生活、精神或工作上的影響。
                E. 列舉目擊者,目擊者的反應。




             步
             驟                  循事業單位內部申訴、救濟處理管道
             3
              (若事業單位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步
                向主管機關申訴:
             驟
                可檢具相關事證及申訴書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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