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111防制就業歧視案例實錄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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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結果】
一、 第 1 項至第 4 項為工作環境氛圍之檢視,如有回答「是」,表示
您所處的職場對懷孕求職者或受僱者可能不太友善。有關性別工
作平等法等規定,可上勞動部網站(http:\\www.mol.gov.tw)「勞
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主題項下查詢,或向工作所在地勞工行
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處)】洽詢。
二、 第 5 項至第 15 項為法令規定事項之檢視,如有回答「是」,表示
您的老闆或主管可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等規定,您可敘明服務
單位名稱、地址,逕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各地縣市政
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或請求協處。對於地方主
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 10 日內向勞動部性別工作平等
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對勞動部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處
分有異議時,得依法提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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