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111防制就業歧視案例實錄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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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 Monographic study
其次,國際勞工組織在今(2022)年 6 月 10 日,更於日內瓦召
開第 110 屆國際勞工大會時,又特 將它在 1981 年所通過之第 155
號職業安全公約,以及在 2006 年所通過之第 187 號促進職業安全衛
生架構公約,升級列為所謂「核心國際勞動基準」之位階,也就是將
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維護,納入基本勞動人權之範疇,與集體勞
資關係之保障、強迫勞動之禁止、童工之禁絕及就業歧視之防制等,
共同列為是全世界所有勞動者所應共同享有者。由於職業安全衛生之
維護,已經從過去對有害化學、物理及生物物質所造成之危險,逐漸
導入所謂「人因性」之危險因子在內,因此,在職場中各種人際互動
所 生之負面影響,包括性騷擾、暴力及霸凌等行為之防治,即逐漸成
為職業安全衛生極為重要之一環,而由我國目前對此類議題之重視程
度可以看出,在這方面之發展也堪稱是與國際上之趨勢非常一致。
最後,近年來我國正努力設法談判加入各類多邊之區域自由貿易
協定,諸如先前之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以及後續成型之全面
進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CPTPP)。同時,也希望能與美國及其他重
要國家或經濟體簽定雙邊之自由貿易協定(BTAs),而在這類多邊或
雙邊之自由貿易協定中,幾乎都附有勞工權利條款,也就是要遵循前
述國際勞工組織所一直倡議揭櫫之核心國際勞動基準。如前所述,這
些基本勞動人權,已由先前之八個公約四項基準,進一步擴充為目前
之十個公約五項基準,我國雖非國際勞工組織之會員國,理不應受這
些基本國際勞動公約之約束,但基於「人權立國」之國策,兼以希望
能重返聯合國,避免在國際上被邊緣化,對於性 工作平等理念之遵循
與達成,自應更為用心,而經過過去 20 多年之努力後,確實也成為
這方面之典範。我國在各國投資設廠之臺商企業,既然在國際供應鏈
上也逐漸開始扮演重要之角色,對於發生在各種場域之性騷擾事件,
自應更加努力推動,而成為由開發中國家邁入已開發國家之楷模,此
外,我國在這方面之傑出表現,也更能反映出在國際上排除臺灣參與
之不公不義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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