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111防制就業歧視案例實錄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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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實錄
雇主違反懷孕歧視禁止的
法律責任
黃碧芬律師
本文探討雇主違反懷孕歧視禁止之法律責任,並以案例方式向讀者呈
現何以認定雇主違法及勞工可主張的權益態樣。
壹、案例說明
小美自 105 年 3 月間進入「白白公司」擔任業務員,110 年 4 月間
向公司請產檢假 1 日,110 年 6 月 1 日部門張經理指責小美向客戶報錯
價格,誤將報給 A 客戶的報價單傳給 B 客戶,造成公司差點流失 B 客戶,
110 年 6 月 9 日張經理指責小美對客戶態度不佳,遭到客訴,11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對小美做繪圖測試,認為不合格,無法向客戶說明產品配
置,要求小美好好練習,隔週再做測試,110 年 6 月 22 日小美繪圖測
試仍然不及格,公司因此告知小美不適任資遣。
小美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主張公司因為知道她懷孕後,非法解僱她。公
司則說不是,因為小美犯錯,造成公司損失,公司部門經理對小美報錯
價格、對客戶態度不佳提出口頭輔導,繪圖測試不及格,經過補考還是
不及格,所以已經給予改善空間,仍無法改善,才以不適任資遣,而且
公司的小玉也曾經請過產假,仍然在公司任職,不是因為小美懷孕才解
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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