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111防制就業歧視案例實錄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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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實錄
女、身心障礙、原住民、新住民等團體代表為委員,委員會約每 2 個月
召開一次會議。
本會執行秘書由本府勞工局承辦科科長兼任,並設有諮詢專線、傳
真及電子信箱。每次會議前 1 個月,由承辦科聯絡委員,確定開會時間,
並準備相關事宜。
陸、申訴案件處理作業流程
一、受理申訴階段:
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有不當對待或差別待遇之行為,涉嫌違反
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時,可向
新北市就業歧視申訴及諮詢專線(2967-6902)諮詢,亦可向新北市政
府勞工局(下稱勞工局)索取「新北市勞工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申
訴書」,或至新北勞動雲網頁 (ilabor.ntpc.gov.tw) 下載申訴書,填寫後
傳真 (89522178)、郵寄或親送至勞工局(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7
樓),即可完成申訴。
勞工局收受申訴書後,如發現非屬就業歧視申訴案件,則函轉權責
單位處理。
二、調查階段:
勞工局受理申訴後,派員就申訴事項進行調查,先訪談申訴人,了
解申訴案件之全貌,再訪談被申訴人、相關關係人以釐清案情。最後將
訪談結果整理成調查紀錄,進行內部陳核初審,檢視是否仍須調查相關
事實,如調查報告已臻完備,則送交本會評議。
如涉及工資、資遣費及預告期間工資等給付,則另召開勞資爭議協
調會處理。勞工局進行調查時將遵守保密原則,並注意雙方當事人之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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