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111防制就業歧視案例實錄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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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Sequence
在現實環境中,難免會有雇主單憑自己的喜好用人,如雇主以「執
行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來決定是否僱用求職人或受僱人的勞動條件,
未考量求職人或受僱人的能力、條件或表現,且雇主對於該項決定因素
通常為不平等及不合理的要求,對求職人或受僱人造成不利的對待,而
失去與其他人在工作上平等競爭的機會,這樣就是「就業歧視」。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109 至 110 年受理性別工作平等及就業歧視申訴
案件共有 134 件,其中最常見的類型以「未盡雇主性騷擾防治義務」為
最大宗,佔 45 件;「懷孕歧視」次之,有 34 件;「育嬰留職停薪不利
對待」再次之,有 14 件。顯見企業對於提供受僱者性別友善之職場環
境仍有待加強。
有鑑於此,勞工局透過各類管道宣導就業歧視防制及性別工作平等
促進等相關規定,包括辦理工作平等宣導團入廠勞教及就業安全法令研
習會等,另外也製作宣導影片及案例實錄供勞工朋友及企業主參考,讓
勞工瞭解如遭遇性別工作平等問題或就業歧視,應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也讓更多雇主了解相關法令規定,以避免觸法。
本期「防制就業歧視案例實錄」收錄新北市所發生的真實案件,輔
以專家學者詳盡解析,共收錄懷孕歧視、職場性騷擾、育嬰留職停薪期
間影響獎金及衍生爭議、因工會會員身分遭歧視的案例共 6 篇,並請專
家學者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服務法實務上的爭議重點撰寫專題研
究,除反映目前職場常見的問題態樣,也讓讀者更深入瞭解法條規範在
實際現場的運用,另外也檢附相關法條及資源,期待每位朋友都能在當
中有所收穫,共創友善職場環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
111年9月